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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医疗投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8-25
来源:
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的通知
各部门、子公司:
根据《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文件精神,经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下称“安委会”)研究决定,公司定于2020年6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二、活动时间
6月12日-6月30日
三、活动形式
1、第一阶段:事故隐患自查自纠(6月12日至6月20日)。
各部门要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责任制》规定的工作责任清单,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各自部门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各子公司要严格按照子公司内部制定的安全管理体系,并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在子公司范围内开展全面安全自查自纠工作,重点针对在建项目进行安全检查(详见附件1)。
2、第二阶段:安全专项督查(6月20日至6月30日)。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公司安委会将派出由分管副总任组长的安全专项检查组,对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展开安全专项检查。各部门检查重点是对照《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规定的部门工作职责,检查各部门安全工作履行情况。各子公司检查重点为子公司负责建设且实质性启动建设的项目,主要检查内容包括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施工设备管理、施工现场消防、临时用电、人员值守及应急处置情况等(详见附件2)。各部门、子公司要积极配合安全专项督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落实,整改完成后及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安委会办公室。
四、活动要求
1、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子公司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本月重点工作。加强领导,制定周密计划方案,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好“安全生产月”的活动。
2、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紧紧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活动主题,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3、要及时总结、整改反馈。请各部门、子公司于在6月20日前完成自检,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专项安全检查结束后,请各部门、子公司针对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于7月1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至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陈浩健,13974622772。
长沙市医疗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