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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口腔医院(河西分院)项目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2-29
来源:
长沙市口腔医院(河西分院)项目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沙市口腔医院(河西分院)项目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第二次)已由湘新发改投[2019]15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医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长沙市口腔医院(河西分院)项目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第二次)
1.2 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国际新城
1.3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岳麓区梅溪湖国际新城,东临肖河,南临红枫路,西侧为三环线东辅道,北侧为长天路;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39987.85 ㎡,净用地面积为 39985.52 ㎡,总建筑面积 146708.47 ㎡。长沙市口腔医院(河西分院)依据“统一规划,分期建设”的院区总体规划发展战略,共分两期建设,本次初步设计仅包含院区一期建设内容。长沙市口腔医院(河西分院)院区内一期建设有一栋主楼,包括 5 层门诊医技裙楼和 A、B、C 座塔楼,A、B 座塔楼,C、D 座塔楼均通过连廊相连,其中 A、B 座塔楼布置门急诊与住院功能,C 座塔楼布置教学科研宿舍办公功能;二期建设有一栋 D 座塔楼及裙房,其中 D 座塔楼布置教学宿舍功能;另设置有门卫室、垃圾站、地下车库以及设备用房等配套设施。本项目主楼(含门诊医技裙楼和 A、B、C、D 座塔楼)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门卫室及污水处理站为单层公共建筑。地下室为Ⅰ类汽车库,地下室含人防建筑面积 6230.07 ㎡。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 检测服务期:服务期自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1.6 质量要求:检测技术先进,数据处理、分析及信息反馈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准确,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同时检测成果资料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1.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8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1.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10 招标范围:长沙市口腔医院(河西分院)项目的基桩检测(含超前钻检测)、常规建材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含沉降观测)、门窗检测、保温检测、水电材料检测、建筑幕墙检测、水电遥测检测、建筑智能化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道路景观检测、精装修检测、钢结构检测、人防检测等相关工作。投标人中标后须优化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必须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文件及各级行政主管(职能)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具体范围和内容以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且企业取得有效的涵盖本次招标范围的(1.原材料相关检测、2. 节能检测、3. 主体结构检测、4.人防检测、5. 室内环境检测、6.地基基础检测、7.道路工程检测)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 认证)证书,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
3.3.1 2019年至今承担过一个总建筑面积7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检测的资格要求业绩(类似业绩项目至少要包含本项目招标范围中5项及以上的检测工作)。
3.3.2 入围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上注明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土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3.5 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土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3.6 本项目拟定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至少还须配备5人,均须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且具有土木工程类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7 拟任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检测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8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 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5.2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3 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5 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6 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2 年12月2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23 年1月3日(含)17 时 00 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2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3 年2月2日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CSGCTF 格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电话0731-88799638。
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
10.2 招标人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3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医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119号1601;
联 系 人:阳先生;
电 话:0731-85161257;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蓉园路6号金秋楼10楼;
联 系 人:谢建强(项目负责人)、周昊、万力;
电 话:0731-89791108;
邮 箱:83573086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