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超市经营服务项目-门诊楼超市经营(第二次)招标公告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超市经营服务项目-门诊楼超市经营(第二次)招标公告

 

长沙市望城区医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超市经营服务项目-门诊楼超市经营(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标段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招标标段名称: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超市经营服务项目-门诊楼超市经营(第二次)

委托代理编号:HNGZCG-2453-1

委托经营费底价:105900.00/年。

招标委托经营费最低限价(设定最低限价的):招标委托经营期限为3年,第一年委托经营费底价不低于105900.00/年第二年开始按照5%逐年递增。

委托经营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采购人/采购人的招标需求: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是否为定点项目:

定点家数和定点方式:/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以下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门诊楼超市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参与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超市经营服务项目-门诊楼超市经营(第二次)和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超市经营服务项目-住院楼超市经营(第二次)投标的投标人,不能同时参与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蛋糕水果鲜花店经营服务项目投标否则该投标人所投项目均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进入“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 (http://gyzc.csggzy.cn/TPBidder)”进行格式化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

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10-09 09: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10-09 09:00(北京时间)。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2、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录“长沙国有资产交易系统 (http://gyzc.csggzy.cn/TPBidder)”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4-0 9-13 17:00至2024-09-24 17:00止(5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发布之日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0日内向监管单位投诉

七、疑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银娱GEG官方网站,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731-85214383转8015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1177号方茂苑(二期)13栋1113室

监督范围:从招标公告公示至项目合同签订全过程监督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长沙市望城区医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覃女士

话:0731-88708755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国致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长沙市望城区紫鑫中央广场7栋7楼701号

联系人:任先生、梁女士、李女士

编:410200

话:0731-88558559、88558556

真:/

电子邮件:/

十、投标保证金

担保金额:6000元(人民币)。

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含网银、支票、汇票、本票)方式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或金融机构等非现金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暂不支持保函。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潇湘支行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具体获取方式和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收取。如有合同中止、合同解除等情形,代理费不予退还。本项目需支付交易场地费,具体费用由中标人按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缴纳。

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事项内容:

(一)起草、编制招标文件。(二)聘请或在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三)组织招标答疑会。(四)制作、发布招标信息公告。(五)收取、管理并及时退还保证金。(六)组织开展投标人资格预审。(七)在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八)从供应商库中抽取供应商。(九)接收投标人递交的响应文件。(十)制作、发布成交信息公告。(十一)发送成交通知书。(十二)组织评审专家复核。(十三)组织质疑复核,答复投标人的询问,配合采购人答复质疑,配合监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十四)整理并向采购人移交招标活动的招标文件档案。(十五)制作、发布终止招标活动的公告。(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等。

十二采购人补充其他内容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交易系统 (http://gyzc.csggzy.cn/TPBidder)下载CSZF或.CSC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

2、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国有资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国有资产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

3、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 CA 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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