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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口腔医院(河西分院)信息化系统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ZD-AFHU-DL-20241814)
发布时间:
2024-06-28
来源:
长沙市口腔医院(河西分院)信息化系统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ZD-AFHU-DL-20241814)
一、招标条件
长沙市口腔医院(河西分院)信息化系统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已由湘新发改投〔2019〕155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20万元;招标人为长沙市医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沙市口腔医院(河西分院)信息化系统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 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3、项目规模:长沙市口腔医院河西分院,东临肖河,南临红枫路,项目总建筑面积14.6万平方米,本次建设为一期工程。一期总投资约10亿元、总建筑面积约12.6万平方米。设置牙椅500台,住院病床200张;
4、项目预算:20万元(结算价格以审定价格为准);
5、资金来源:自筹;
6、服务期限:60天完成项目服务内容(调研及可研方案编制30天内完成,可研院内专家评审30天内完成,自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算);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为长沙市口腔医院(河西分院)项目信息化工程可研编制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1)《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4)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被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注:前3个月是指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
7、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专业包括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8日起至2024年07月0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以及特定资格条件规定的资料复印件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华润置地广场一期12栋写字楼401室)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 年07 月19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 07月19日14 时 30 分。
2、开标地点: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华润置地广场一期12栋写字楼401室)。
七、其他
1、投标保证金
1.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1.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各投标单位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户名: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长沙银行松雅支行
账号:8100 0015 2460 0000 02
1.3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交纳,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1.4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1.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XX项目”,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专户的账号、户名、金额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简称:口腔医院河西分院信息化可研报告编制),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6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1.7 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监管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机关纪委与银娱GEG官方网站,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731-88508333转8015。
九、公告发布网站: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银娱GEG官方网站,官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医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云路268号梅溪湖创新中心14楼
联系人:钟女士
联系方式:0731-8850833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华润置地广场一期12栋写字楼401室
联系人:肖女士、陈女士
联系方式:0731-8525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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