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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妇幼保健院(河西新院)项目物流传输系统工程采购与安装项目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18
来源:
长沙市妇幼保健院(河西新院)项目物流传输系统工程采购与安装项目答疑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编号:ZHZH-2024CG001
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妇幼保健院(河西新院)项目物流传输系统工程采购与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4-02
二、答疑信息
本项目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4年04月12日17:00时)截止。投标人提交的质疑事项经过汇总归类,类似质疑事项不逐个回复。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疑问的回复如下:
问题1:商务能力中1.3项 疑问:1、此条目中的三个GB/T认证,是否能用ISO国际认证响应? 理由:GBT是ISO标准的中国国家标准版本。GBT是“国家标准”的简写,后面接上相应的主题编号。在许多情况下,GBT 标准是ISO 标准的直接对应或采用版本,其中可能会在符合中国国情的情况下做一些调整或补充。二者基本内容相同并旨在提供管理的指导和要求。因此,GBT标准与ISO标准在大多数内容上是一致的,是中国版的ISO标准。且目前的ISO证书上都会标注等同与GBT的某种标准,如附件中图片。 此类证书为推荐标准,并非国家强制标准,每个企业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申请其中某一认证标准。如此次招标只认可GB/T认证,则存在明显的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况,违反了招标法的相关规定。 建议修改成:投标人具有取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45001或ISO45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19001或ISO1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或ISO14001.
答复:ISO标准是国际标准化通用标准,而GB/T是国家推荐性技术标准,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性,本项目要求物流传输系统相关技术满足GB/T认证标准,符合医院对后勤管理系统的质量和安全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不存在排斥他人行为,符合招投标规范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认证证书含物流传输系统”是否能修改成“认证证书含物流系统字样”。 理由:本行业对医用物流系统的描述没有统一规定,由各厂家自行定义,如:医用物流系统、物流传输系统、物流自动化系统。如只认可一种名称,则存在明显的唯一性和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况,违反了招标法的相关规定。
答复:“认证证书含物流传输系统”设置是为确保本项目中标人所投物流传输系统已纳入投标人GB/T认证范围。行业内能满足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和临床科室使用需求的用于医院内部各种日常医用物品自动化快速传送系统(如:医用物流系统、物流传输系统、物流自动化系统等)均满足此条款,并不局限于物流传输系统文字限制。
问题3: 箱式物流技术要求中: 质疑:此条目中,存在明显的常识性错误,应予以删除。 理由:传输箱作为输送的载体,需要占用一定的尺寸的空间,数量的增加会引起对空间需求的增大,如附件中图片。 当井道尺寸无法改变的情况下,增加传输箱的数量,势必会占用底坑的空间,改变建筑结构,除非前期空间预留的足够充分。但按照提供的图纸中显示,目前均是按四箱位预留的底坑,如果说在不改变建筑结构的前提下,增加箱位是不可能做到的。 此条存在在招标过程中设置不合理条款,有明显的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况,违反了招标法的相关规定,应予以删除。
答复:本项目在结构设计上已充分考虑物流系统提升运力所需空间。依据项目10年的可持续发展空间、20年不落伍的整体规划需求,箱式物流应预留项目后期业务量增加导致物流系统需提升运力的空间,满足未来医院业务发展的潜在需求。招标文件中的此条款是为满足临床实际使用需求和医院业务发展需要设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不存在排斥他人行为,符合招投标规范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箱式物流技术要求中: 质疑:站点只需满足静音要求即可,局限于某一种传动形式,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况,违反了招标法的相关规定,应予以修改。 建议修改为:为保证病区康养环境噪音需要,工作站噪音要求低于45分贝。提供带有CMA或CNAS认证的收发工作站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答复:依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第2.4.1条:为保证病区康养环境噪音需要,工作站需采用两侧同步齿带等静音技术,使周转箱平稳安静到站,到站无颠簸。本条技术要求并未限定某一静音技术而是“等静音技术”,只要满足临床实际使用需求和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的静音技术均可,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符合招投标规范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5.招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格式问题
答复:招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格式以工程量清单格式为准;
问题6:第五章 货物技术规格(一)智能箱式物流传输系统技术要求1.1.1、2.2.2、2.4.1、2.4.5、2.4.6、2.8.6的有关内容。以上技术要求“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具备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据查现有国家标准并未对物流传输类设备和功能验证检测内容列入CMA或CNAS 标识认证范围,我司已咨询多家权威检测机构,均回复因未列入国家标准的认证范围,无法出具带有 CMA 或 CNAS 标识的质量检测报告。而贵方要求出具印有CMA 或CNAS 标识的检测报告,明显违反关于检验检测认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对于物流传输类设备和功能验证检测内容,还没有公布相应国家、行业、团体、地方颁布的标准,也没有针对该项目认定资质的实验室更不可能有合法的按照规范依据相应标准出具的CMA 或CNAS 资质检测报告如有公司可以出具贵司要求的检测报告,我司将质疑其检测报告的真实性以及质检机构此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如没有公司可以出具贵方要求的检测报告,那试问招标代理机构本次招标的意义为何?建议提供的证明材料删除“具备CMA或CNAS 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字样。
答复:CMA是“中国计量认证”的缩写,代表检测机构在计量认证方面的水平和资质;CNAS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缩写,代表检测机构在合格评定方面的能力和资质。为确保本项目采购的物流传输系统的质量、安全及性能的稳定性,要求招标人提供CMA或CNAS认证的权威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是为满足院方实际工作要求和需求而设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不存在排斥他人行为,符合招投标规范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7:第五章 货物技术规格(一)智能箱式物流传输系统技术要求2.1、2.4.2、2.5.1、2.5.2、2.8.2、2.8.4、2.8.5的有关内容。目前市场上中型箱式物流系统主流识别方式主要分为RFID芯片识别技术及条码识别技术,且RFID芯片识别技术更为稳定精准,不受使用环境(包 括箱体磨损)等因素影响,该上述质疑项中所注明条码及条码识别等技术在事实 上限制了使用RFID识别技术的生产商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具有排他性。建议上 述质疑项中条码及条形码等技术字眼修改为“条码或RFID识别”。
答复:RFID识别造价成本高,RFID电子标签信息存在被非法读取和恶意篡改的安全风险,运行过程中存在可能被金属、液体、电气信号等干扰导致识别有误等问题,增加项目运营阶段物流箱使用成本及维修维护成本。采用条码识别,可与医院信息化HIS系统药品管理等条码、消毒供应中心物品追溯系统条码等实现互认,而无需院方对现有信息化HIS及相关条码识别系统进行颠覆性或深度改造。招标文件中的此条款是为满足临床实际使用需求和医院业务发展需要设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不存在排斥他人行为,符合招投标规范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及其他不变。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四、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招 标 人:长沙市医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麓云路268号梅溪湖创新中心14楼;
联 系 人:钟女士;
电 话:0731-85161257
招标代理机构:中晖智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县湘龙家园东门公建一栋二楼
联系人:涂静、陈蕾、戴俊
联系电话:0731-86205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