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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妇幼保健院(河西新院)围墙砌筑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4-29
来源:
长沙市妇幼保健院(河西新院)围墙砌筑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市医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长沙市妇幼保健院(河西新院)围墙砌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标段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招标标段名称:长沙市妇幼保健院(河西新院)围墙砌筑项目
招标编号:CSSZTB(CG)-2021017
招标最高限价:1271491.19元。
二、招标人的招标需求:
长沙市妇幼保健院(河西新院)围墙砌筑项目的深化设计(需报建设单位批准)、材料、人工、机械设备及报建等全部内容。 具体工程量以甲方认可的施工图为准。工程规模与特征:(1)沿红线布置围墙测算总长度1125.80m、(2)按照长沙市围挡图集临街高2.5米,每30米一道伸缩缝、(3)出口设在赏月路宽12米。其余见设计大样及总平图。项目地点:西临赏月路、东临映日路、南临龙王港、北临梅浦联络线(高架),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半年内(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2.2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按要求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1年4月29日起至 2021年5月6日(五一假期期间正常报名,请报名单位事先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30至 17: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2号恒晟商厦C座3楼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5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2号恒晟商厦C座3楼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招标人:长沙市医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麓云路268号梅溪湖创新中心14楼
联系人:肖玮琳
电 话:0731-85161257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市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2号恒晟商厦C座3楼
联系人:陈丽娟
电 话:0731-82897654、18673518788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19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公司一次性全额支付。